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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惠玲 关键证据凶器丢失 一起命案18年没结论

2015年10月14日 23:55:42   阅读(1477)

打工族明日之星 2012白云区打工族K歌比赛张惠玲〈荷塘月色〉


精彩内容:

18年前,发生在铜川的一起命案至今疑点重重,没有结果。死者身中11刀,死因一度被认定为“对方伤人致死属于正当防卫”,后因“正当防卫证据不足”而搁置,再无下文。而今,就连作为关键证据的凶器菜刀也被警方搞丢了,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。

49岁的铜川人张惠玲,至今仍在为弟弟的死因“纠结”,“人是死了,但案子一直没结果,让人心里总觉得怪怪的”。

张惠玲是铜川市印台区政府某部门的干部。18年前,她26岁的弟弟张星平在工友宿舍,身中11刀而亡。当时的铜川市矿务局公安处调查认定:对方伤人致死“属于正当防卫”。但这个结论并未被检察机关认可,案发三年后铜川市印台区检察院认定,“正当防卫证据不足”、“事实不清,缺乏证据”。

后来,随着矿务局公安处被移交地方,当时的办案人员也各寻出路,案子就这样挂起来了,再无下文。

这么多年来,张惠玲一直想搞清楚弟弟的死因。但不管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,却一直没给过家属一个书面答复。更令人吃惊的是,连当年杀人的关键证物菜刀,也“已经不知道搞到哪里去了”。

血气方刚,喝酒结怨

2015年9月,华商报记者开始接触这起尘封18年的案件。当年的很多人都已经无法见到,唯一能还原事情经过的,是一堆卷宗中的文字资料。

时间回到1997年5月31日。当天下午3时许,铜川市矿务局东坡矿机电车间工人党进新,在单身楼下遇到了工友张亚军,闲着无事,遂邀请张到宿舍305室喝酒。

26岁的张星平当时和党进新同住一个宿舍。断断续续又找了几个人,大家开始喝啤酒。煤矿单身工人的生活,单调而无聊,打发业余时间,主要是喝酒和打牌。

很快,两捆啤酒喝完了,宿舍主人张星平叫张亚军再去买一捆,后者不想去,说“喝多了都不美”。那时候,一帮矿工都是血气方刚,喝了点酒更是容易上头。张星平初中毕业后就到该矿工作,从临时工干起,后来,为该矿正式工的父亲退休后,他就接了父亲的班,成了一名正式工。

认为这个比自己年纪小的合同制矿工“不听话”,脾气不好的张星平感觉没有面子,话不投机当场动手,谁知对方身体更魁实,反被摁倒在床上,大家赶紧将双方劝开。

此事本该就此过去,但争强好胜的张星平心里还是放不下,随后拿着一把菜刀追到对方宿舍。警方后来调查显示,怒气未消的张星平一刀砍在了张亚军背上,然后拿着刀就跑了。

25岁的张亚军也觉得咽不下这口气。当晚7时,他冲到张星平宿舍算账没见到人,连伤口都没包扎,就坐在张星平床上死等。当晚11时许,张星平才回宿舍,看到自己被褥沾了不少血,双方再次争执,后来在大家的劝说下,张星平才赔礼道歉,并答应赔偿医药费。

工友们陪着张亚军去医院缝合包扎伤口。张星平则搬出了宿舍。

华商报记者了解到,当年的张星平身高一米七,是家中5个孩子中的老小,母亲早年病逝,张父脾气暴躁。姐姐张惠玲说,父亲爱喝酒,喝酒后经常打孩子,他们姊妹五人的性格都受到很大影响。

身中11刀死亡,没有目击者

1997年6月3日,这是张星平26岁生命的最后一天,距离那天喝酒已经过去三天。

警方多次调查结果显示,当天下午2时许,张星平上身穿灰色T恤衫,在东坡矿三号单身楼前打台球,到了下午5点,台球摊主姜建军张罗出去吃饭,张未去。后来姜建军看见张星平一直在三号楼前的马路边蹲着。约10分钟后进入三号单身楼。当时在三层6号居住的矿工任西安,是张星平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,当时也在矿上打工。他在楼梯上碰到了张星平,光着膀子,手里没拿东西。

张亚军后来给公安机关这样陈述:下午5点40多,张星平来宿舍,右胳膊搭了一条T恤,上身赤裸,下身穿裤子。二人为5月31日之事再次发生了争执。当时他正在宿舍听录音机,对方推门进来,直接伸手关掉了录音机。看到对方来意不善,他赶紧说该赔偿的500元钱不要了,医药费也不用掏了。张星平没吭气,在宿舍里转了一圈,说“你把我也砍几刀就算扯平了”。张亚军说“你不值得我砍,因为大家出门是为了赚钱”。

按照张亚军的叙述:张星平把搭在手上的衣服扔掉,露出一把刀,让自己离开东坡矿,要不然两人一起离开。话音刚落,张星平拿刀就砍,自己右手抓住刀用力抢夺。此间,张星平嘴里不断地说要砍死自己。二人随后厮打。紧急情况下,自己在对方胳膊上咬了一口,才把刀夺下来。

“我就用刀在他的身上和头上砍了几刀”,张亚军说,“看他倒在地上,我就到矿上公安科自首”。自己离开宿舍走到一楼转弯处,看见张星平也走出来,接着摔倒在宿舍门口。

随后,张星平被工友送到医院,抢救无效失血性休克死亡。俩人在宿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因为没有目击者,过程基本上都是张亚军一人叙述的。

张亚军对警察说,他也不知道砍了几刀,但第一刀砍在对方头上。

铜川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书显示:死者张星平头枕处有三处相互交错、边缘整齐的创伤,创口大小为8×0.3cm、5.2×0.4cm、9.3×0.4cm,使得颅骨呈开放性骨折,硬脑膜破裂……颈部发际上(头部皮肤生长头发的边缘部分)3.5cm处有一处创口;背部有6处创口,其中有3处长度都在10cm以上;此外,右前臂内侧有一6cm长的创伤。办案人员认定,死者张星平身上总共11处创伤,均为刀伤。

“确实有时办案比较简单粗糙”

华商报记者发现,大量案卷中,前后出现了4把菜刀:一把是警方提取到的5月31日张星平砍人的刀,当时被砍伤的张亚军上门论理,张星平看到自己被褥沾了血,将刀裹在被褥里,从3楼宿舍窗户扔了下去;第二把刀是张亚军砍死人,去自首时拿的那把刀;办案人员后来在张星平宿舍还搜寻到一把菜刀,这是第三把刀;而第四把刀,是铜川矿务局公安处在案发现场,也就是张亚军宿舍“现场提取”的刀。本案最关键的是张亚军自首时的刀,以及在“案发现场”提取到的刀,那么案发现场到底几把刀呢?

今年56岁的李爱民如今是铜川市公安局虹桥分局政委,血案发生时,他任铜川市矿务局公安处刑警大队教导员,是办理此案的主要人员。据其讲,当时案发房间只有张星平和张亚军两人,很多事情无法说清楚,很多细节只能靠张亚军的说法还原。

对于现场有两把刀的解释,李爱民说:其实只有张亚军自首时所带的刀,而“现场提取刀”的说法,是因为办案人员从张星平宿舍搜取一把刀,而忘记给宿舍工友做笔录,就随手写了一张“现场提取的刀”放在了卷宗中。

华商报记者在卷宗中还发现,东坡矿公安科治护队职工何春喜也多次参与办案,还受理了张亚军自首。但何春喜在卷宗中至少两处自己写的材料上,签名明显不一样。

对此,李爱民解释:“当时人员比较紧张,大家在这些材料上相互替代签名,确实有时办案比较简单粗糙……”

死者家属质疑张亚军自首时所持刀具,为何没有提取指纹,李爱民认为,这个指纹提取不出来,也没有必要提取。

当年一个办案人员说,此案被认为属正当防卫,一个原因是张星平爱打架。但张星平的同学任西安说:“我没听说他爱打架”。当地公安机关也证实,张星平此前无任何不良记录。

家属:砍人11处刀伤,怎能是正当防卫?

1997年6月5日,案发后第三天,铜川市矿务局公安处认定该案“属于正当防卫”,在和印台区检察院(当时叫郊区检察院)沟通后,公安处称检察院同意公安处的意见。

6月6日,嫌疑人张亚军被取保候审。

8月20日,印台区检察院调取案卷。次年7月9日,印台区检察院将案卷退回矿务局公安处,要求补充侦查。

经过调查,1999年12月17日,矿务局公安处仍认为“属于正当防卫”。但死者家属一直不服。

2000年3月6日,铜川市印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泉水、李长林来到矿务局公安处,和时任公安处刑警大队长的李爱民座谈。“座谈”的结果是“此案到目前为止,认定正当防卫证据不足,事实不清,缺乏对案件定性的证据,该案待有新线索后再行侦查”。

2001年、2002年和2003年,铜川市公安局多次对案件进行重新侦查或调卷,均认为证据不足。

张惠玲认为,弟弟身上11处伤,除胳膊一处外,其它10处刀伤都在身体背面,起码说明弟弟已经停止了对张亚军的威胁,而且这么多刀伤,至少构成防卫过当。

李爱民对此的解释是,当张亚军在砍对方的时候,张星平躲避,结果10刀都砍到了背面。

李爱民称,此案另一个焦点是,砍人的刀,到底是张星平蓄意带去的,还是张亚军在宿舍预备的,目前均说不清楚。

2015年9月9日,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当时参与此案的两名印台区检察院检察官。

印台区检察院控申科时任科长付晓霞说,已经记不清楚了。另一位检察官说,当年企业公安,办案素质确实不敢恭维,在和他们常年打交道中,一些案件明显能看出来办得粗糙不够专业。“有些甚至原先是矿上的工人,没有经过专门训练,如何能办理刑事案件呢?”这位检察官说。

2015年9月16日,几经周折,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在北京工作的张亚军,对于过去的事情,他表示不愿意再提。

当年的“凶器”被搞丢了

让死者家属纠结的是,至今公安机关(原矿务局公安处,现在虹桥分局)对死者死因,没有一个文字性的结果告知家属。李爱民承认“确实如此”。

从1985年铜川市矿务局公安处成立到2005年交给地方政府,李爱民几乎经历了整个企业公安的发展到终结。

李爱民省警校毕业,1980年分配到耀县(今铜川市耀州区)公安局搞技术,也就是后来的刑侦技术部门。1986年调到了矿务局公安处。 根据当时规定,企业公安可以办理刑案,可直接到辖区对应检察院报捕和移交公诉。但业内对企业公安的办案“水平”一直颇有微词。公安部早在1995年就曾打算停止企业办公安,但各地情况进度各异。2005年,铜川矿务局公安处才正式移交当地,成立公安虹桥分局。

据了解,当年矿务局公安处人员超过240人,2005年通过考试被移交铜川市公安局的仅56人,包括刑警队队长在内的100多人均因考试不达标,而未能继续留在公安队伍。

对这起尘封18年的案子,李爱民一再强调,案件证据太少。华商报记者问:铜川市公安局是矿务局公安处的业务指导单位,公安处提取不了指纹、搜集不到证据的案件,为何不向上级业务指导单位申请支援呢?

李爱民说,20年间矿务局先后发生十几起命案,他们都是自己侦破,就是这些大要案,上级公安部门也从未给予支援。

18年过去,要想找证据,就更难了。让死者家属张惠玲更窝心的是,当年的“凶器”被办案人员丢失了。对此,李爱民说,由于单位搬过几次家,这把菜刀确实不知道放在哪里。他承认,刑事案件的一些证据应该永久性保存。

对此,有关专家说:一般来讲,证据应该以实物保存在侦查机关,比如第一侦查是公安的,就保管在公安局;是检察机关的,就保存在检察机关。在以后的司法活动中,案子到了哪个环节,证据就应该跟到对应的部门。目前司法实践中,证据多以音像资料出现,必要时可以直接调取证据实物。司法机关一般都应该有自己的证据保管室,而刑事案件的证据原则上应该永久性保留。

西安市一位从事十余年的刑警队长说,刑案的办案质量肯定与侦查人员的水平、责任心等有关;同时也与当年的科技手段有限有关系,所以现在公安部门投入大量经费,提倡科技强警就是此原因。

这位曾经多次受到国家表彰的刑警专家认为,这个案子确实有疑点,很多问题说不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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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惠玲文章来源:温岭和平医院发表时间:2010-12-24 张惠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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